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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教学质量

    关于评选202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    时间:2022-10-04 13:56:22  作者:  点击:

    各二级学院:

    根据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和《烟台南山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精神,现将我校2022年度省级优秀毕业生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评选范围

    (一)省级优秀毕业生

    符合毕业条件的2022届统招毕业生。

    (二)校级优秀毕业生

    符合毕业条件的全体2022届毕业生。

    二、名额分配

    (一)省级优秀毕业生

    按照各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6%控制,具体名额分配如下:商学院127人,工学院126人,人文学院85人,航空学院21人,健康学院30人,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12,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6人,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人,音乐学院18人。

    (二)校级优秀毕业生

    按照各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8%控制。

    三、评选条件

    (一)省级优秀毕业生

    1.爱国。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宪法和法律、法规,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;

    2.励志。志向高远,自愿到乡镇基层、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;

    3.求真。热爱所学专业,恪守学术道德,学习勤奋,态度端正;

    4.力行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勤工助学、文娱体育、科技文化创新、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,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;

    5.勤学。学习认真刻苦,理论基础扎实,成绩优异,无考试不及格现象;

    6.修德。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,遵守学生行为规范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,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;

    7.明辨。明辨是非,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;

    8.笃实。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、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,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,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,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。

    (二)校级优秀毕业生

   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参照学生手册烟台南山学院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。

    四、评选程序及要求

    (一)各二级学院成立不少于7人的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,根据评选条件,认真组织实施,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,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名单。

    (二)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评选及公示工作,公示3天无异议后,形成正式评选工作报告上报学生处。

    (三)学校将初选人员名单张榜公布,广泛听取意见,接受师生监督。对于不符合评选程序、弄虚作假的,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    (四)对毕业离校前违反校规校纪的优秀毕业生,二级学院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,取消其“优秀毕业生”称号。

    五、材料报送

    (一)报送时间及方式

    2022年3月17日16点前上报省级优秀毕业生电子版和纸质版名单,电子版发送至29115921@qq.com,纸质材料报送招生就业处(行政楼103);

    (二)报送内容

    1.省级优秀毕业生

    (1)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(一人一份,加盖二级学院公章);

    (2)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》(一式一份,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)成绩单顺序按名单顺序排列。

    2.校级优秀毕业生

    (1)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,只报纸质版);

    (2)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(一人一份,加盖二级学院公章);

    (3)《校级优秀毕业生(初选)人员名单》(一式一份,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)申请表及成绩单顺序按名单顺序排列。

    3.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报告。





    学生处 招生就业处

    2021年4月22日

    学校地址:中国·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大学路1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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